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要求,双新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用地(2603-001至2603-003、2603-005至2603-008地块)编制了《双新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用地(2603-001至2603-003、2603-005至2603-008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现将报告内容进行公示如下,具体见附件。
附件:双新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用地(2603-001至2603-003、2603-005至2603-008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