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6月开始,为督促重污染行业上市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避免上市企业因环境污染问题带来投资风险,调控社会募集资金投资方向,指导各级环保部门核查申请上市企业和上市企业再融资工作,要求进行环境保护核查。
凡属于由国家环境保护部负责环保核查的上市公司,应委托有环境保护部认可的相关环境保护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第三方机构编制环境保护核查技术报告。
北京欣国环环境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为环境保护部公告认可推荐的49家上市企业环境保护核查技术报告编制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