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王路(凤港引渠路~天津北京界)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已进入尾期,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防治措施分析以及评价结论基本完成。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现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有关内容进行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到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
一、建设项目概况
武清高王路(凤港引渠路~天津北京界)工程起于现状凤港引渠路与高王路交口,利用现状高王路线位向北延伸新建线位,跨越凤港引渠后向西北方向延伸,跨越地方排干渠,从里老村西侧穿过后,路线偏向正北方向延伸并跨越北京排污河,即天津武清与北京通州界,全线均为新辟路线,路线长度2.57km。全线按照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建设,设计时速80km/h。同步实施道路排水、绿化、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
本工程总投资9983.6647万元,计划2017年12月建成通车。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1、施工期
噪声:本工程施工过程中,机械推土机、装载机、挖掘机、运输卡车等施工机械在工作时均造成场界噪声超标。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国家及天津市有关法律、规范进行施工;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严格限制夜间进行有强振动的施工作业;倡导科学管理和文明施工等
废气:严格执行《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规定,采取各项防尘措施,场地设置围挡、易产尘的搅拌机/水泥库进行密闭、运输车辆加盖封闭、场区内定期洒水、场地入口安装洗轮机、裸露土方用密目网覆盖、场地内硬化、专人定期清扫;沥青烟基本不会对项目所在区域产生明显影响。
废水:不设施工营地,工地设环保型旱厕,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定期委托清掏。生产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或机械冲洗。
固体废物:工程产生的挖方土全部回填,运输须采用密闭或者封闭良好的车辆,禁止超载运输,防止洒漏;土方堆放场根据有关要求选址并采取防止水土流失的措施;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处理;渣土运至指定消纳场。
生态:本工程临时占地控制在永久征地范围内,不设取弃土场,造成水土流失不显著。
社会环境:施工过程会短时期内影响地区交通,施工期间给周边区域公众的出行等方面带来不利影响。
2、运营期
环境噪声:本工程拟采取在敏感点里老村和高村镇第二小学附近禁止鸣笛、限速等降低交通噪声措施,采取相应措施后,交通噪声对各敏感目标影响较小。两侧空地未来规划时应根据噪声预测结果合理规划,道路两侧规划噪声影响控制距离范围内,临路第一排不宜设置居民楼等对噪声敏感的建筑。
环境空气:本工程不设服务区和收费站,无锅炉等集中式排放源,大气污染主要来自汽车尾气,在加强对车辆管控的基础上,汽车尾气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水环境:本工程沿线无服务设施,营运期产生的水环境污染物主要是公路(桥)面径流污染物,排入公路两侧边沟,边沟水质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生态:本工程沿线主要为城市生态系统和农田生态系统,在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前提下,本工程建设对生态影响可接受。
社会:本工程的建设方便沿线公众出行、有利于沿线公众生活环境的改善和提高。
三、环评报告书初步结论
本工程线路符合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武清区路网规划。工程建设产生一定的环境负面影响,在落实报告书所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工程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可以得到控制和缓解。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四、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高王路(凤港引渠路~天津北京界)工程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公示,征求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主要事项包括:您对本工程建设是否认可;本工程建成后对周围环境及对您工作生活的影响;您对本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采取写信、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项目组织实施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和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环评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组织实施单位、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反映。
六、联系方式
投资单位:武清区人民政府、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组织实施单位:天津市武清区交通局
联系人:谢广娟 联系电话:(022)82191902
评价单位:北京欣国环环境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资质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1043号
联系人:王爱枝 联系电话:(010)88395548-857 传真:(010)58395751
邮箱地址:xgh@xgh.cn
七、公示期限
10个工作日(2016年5月17日~5月30日)
武清区交通局
北京欣国环环境技术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