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北京欣国环环境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受天津市武清区交通局委托对“高王路(凤港引渠路~天津北京界)工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武清高王路(凤港引渠路~天津北京界)工程起于现状凤港引渠路与高王路交口,利用现状高王路线位向北延伸新建线位,跨越凤港引渠后向西北方向延伸,跨越地方排干渠,从里老村西侧穿过后,路线偏向正北方向延伸并跨越北京排污河,即天津武清与北京通州界,全线均为新辟路线,路线长度2.57km。全线按照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建设,设计时速80km/h。同步实施道路排水、绿化、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本工程总投资9983.6647万元元。
二、组织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投资单位:武清区人民政府、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组织实施单位:天津市武清区交通局
联系人:谢广娟 联系电话:(022)82191902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北京欣国环环境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资质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1043号
联系人: 王爱枝 联系电话:(010)88395548-857 传真: (010)58395751
邮箱地址:xgh@xgh.cn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接收环评工作委托→环评第一次公示→项目周围环境概况调查与现状监测、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第二次公示→公众意见调查→编制完整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上报审查→环评单位修改、上报武清区行政审批局审批。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为:总论、工程概况及工程分析、环境现状、环境影响预测及分析、公众参与、环保措施对策、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结论和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参与的目的是收集工程影响范围内的民众对项目建设的观点、要求和愿望,将公众意见归纳后呈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供审批项目时参考。公众参与的内容主要是请工程附近公众从环保角度对本工程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意见的反馈方式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以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注意事项: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请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环评单位将在环评报告中反映公众意见和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武清区交通局
北京欣国环环境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