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都医疗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回龙观物业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已进入尾期,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防治措施分析以及评价结论基本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和《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现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有关内容进行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回龙观物业改造工程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首都医疗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昌平区回龙观龙禧三街59号1号楼
建设规模和内容:本项目租赁回龙观龙禧三街G9大楼实施骨科医院项目,总用地面积8362.51m2,总建筑面积42268.42m2,主体建筑地上8层,地下2层。诊疗科目包括:脊柱外科、关节外科、足踝外科、手外科、小儿骨科、运动康复等。项目设床位200张,工作人员285人,门诊接待能力约为50人次/日。本项目定位为骨科专科医院,不设置其他综合门诊及急诊。本项目放射型设备包括骨密度、磁共振成像装置(MRI)、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装置(DR)、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CT),位于医疗综合楼首层。放射性内容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需按有关规定另行办理环保审批手续。
拟营运时间:预计2017年10月投入运营
(二)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
废气:装修材料、施工垃圾堆放及搬运扬尘;建筑材料、施工垃圾运输车辆造成的施工现场道路扬尘;室内装修涂料挥发的废气。
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
噪声:施工现场的各类机械设备噪声和物料运输的交通噪声。
固体废物: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废弃的建材及包装材料等。
2、营运期
废气:项目冬季采暖为区域集中供热,不新建供暖锅炉房;项目病人及医护人员用餐均为外买,不设食堂。项目投入运营后主要大气污染包括:地下车库排放的废气、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排放的气体和使用备用柴油发电机组时产生的燃油废气(正常情况不使用,仅试车、停电时使用)。
废水:项目营运期水污染源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和医疗废水。
噪声:项目建成后噪声污染源主要是设备运行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其中设备噪声包括各类空调机组、送排风机及各类水泵等固定设备的运行噪声;社会生活噪声主要为亲友探访引起的噪声。外环境对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来自交通噪声。
固体废物: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医疗废物、化粪池和污水处理装置污泥。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过程主要是对租用的建筑进行内部功能装修和设备安装,基本无土建工程。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设施的使用;材料堆放和运输时采取洒水和遮盖等抑尘措施;室内装修选用环保型低挥发性涂料;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垃圾存放于指定的垃圾箱内,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置;建筑垃圾由有资质的单位运至管理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理。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对环境影响较小。施工期的环境影响是短暂的,将随施工的结束而消失。
2、营运期
废气治理措施:地下车库采取机械通风,排风口设计高度高于人体呼吸带,换气不低于6次/h,汽车尾气中CO、THC、NOx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能满足北京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07)中的限值要求;污水处理设施采用地埋式,产生气体集中收集并经活性炭过滤后排放,排放浓度可以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的要求。
废水治理措施:生活污水和医疗废水经化粪池后,再经自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生物转盘+斜管沉淀+消毒”工艺)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清河污水处理厂,排水水质可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以及北京市《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中的相关要求。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排水进入清河污水处理厂,不排入地表水体和地下水体。同时对污水处理设施、医疗垃圾暂存间、污水管道等采取防渗措施,防渗系数小于10-10cm/s,可避免对地下水水质造成不良影响。
噪声治理措施:项目营运期主要产噪设备换热机组、送排风机及各类水泵均置于地下或专用设备间内,风冷热泵机组设隔声罩置于楼顶。上述设备均采用低噪音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吸声、消音等措施,项目边界噪声排放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区要求。
固体废物处理措施:本项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定期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医疗废物及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的建设可缓解昌平区高水平骨科专业医疗服务力量不足的现状,有助于北京市缓解骨科医疗服务能力不足、患者集中就医,骨科专科医院挂号难、住院难等问题。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北京市产业政策,所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实用有效、先进可行,可实现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要求,对区域环境质量影响较小。在建设单位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认真实施环评中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该项目各项污染物可达到国家和北京市相关环保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可行。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通过邮寄信函方式索取报告书简本及相关的补充信息,索取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范围:征求您对回龙观物业改造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求征范围内。
受征公众范围:项目附近的居民及附近企事业单位的职工。
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①项目范围内目前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②项目的建设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③您对该项目建设与否所持的态度。④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种建议和要求等。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和起止时间
公众可自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采取信函(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公众在填写调查意见时,请注明日期、您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向您反馈。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首都医疗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董工 联系电话:010-85930074
电子邮件:dongjx@capitalhealthcare.cn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金宝街89号金宝大厦11层
环评单位:北京欣国环环境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1043号
联 系 人:李工 联系电话:010-88395770转864
电子邮件:xgh@xgh.cn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五栋大楼B2座12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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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欣国环环境技术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