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欣国环环境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委托承接了“京新高速(G7)巴里坤至木垒公路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的相关要求,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京新高速(G7)巴里坤至木垒公路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地区巴里坤县和昌吉州木垒县境内,路线全长238.707km,为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K0~K167+900、K221~K238+707 段设计速度120km/h,整幅路基宽度28m;K167+900~K221段设计速度100km/h,整幅路基宽度26m。起点位于巴里坤县奎苏镇,向西依次经过红山农场、巴里坤县八墙子乡、大河镇、规划巴里坤机场及物流园区、红山化工厂、博尔羌吉镇、巴里坤汇友化工有限公司、黄土场开发区、下涝坝乡、木垒县大石头乡,终点顺接奇台至木垒高速公路。
本项目计划2016年4月开始施工,建设期3年,2019年3月底建成试运营。
2.环评工作程序及主要内容
工作程序:通过监测及调查的方式了解项目拟建区域的环境概况及现状;通过工程分析及环境影响预测弄清项目实施后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制定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管理要求;结合公众参与调查结果,从环境保护角度,对项目的环境可行性给出评价结论并提出相关建议。
3.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进行公示,征求公众的宝贵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
4.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对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及真实姓名,以方便对您提出的意见进行及时回复。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其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
5.公示时间
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6.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延安路1006号
邮编:830000
联系人:宫 艳 电话:0991-5283019 传真: 0991-2574907
(2) 环评单位:北京欣国环环境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院B2座12层 邮编:100044
联系人:戴文燕 电话:010-88395548-811
电子信箱:xgh@xgh.cn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