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单位拟建设京秦高速(东六环-市界)道路工程,目前本工程环评报告书已由北京欣国环环境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基本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及《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有关问题的通知》(京环发〔2007〕34号)规定,现将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相关公众如需要了解有关本项目及其环境影响评价的更多信息,或对本项目及周围环境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我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
公示日期:2014年8月5日-2014年8月18日
(1). 项目名称:京秦高速公路(东六环-市界)道路工程
(2). 建设单位: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3). 建设性质:新建
(4). 建设地点: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
(5). 工程投资:总投资35亿元。
(6). 占地面积及用地性质:工程红线宽度单侧80m,永久占地62.8397hm2,占地类型为农用地(包括耕地、林地、果园、农村道路、设施农用地等)、建设用地及未利用地;不设临时用地。
(7). 建设规模:道路全长6564米,设计时速120km/h,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
(8). 项目建设计划:根据工可报告,计划2015年底开工建设,2016年底建成通车运营,建设期1年。
(9). 推荐方案:设计起点位于东六环,路线向东跨参观路、规划张采路、中坝河、平疃路、规划翟里西路、规划任李路、现况任李路、规划东部发展带联络线、右堤路,跨潮白河至道路终点北京市界,与河北段京秦高速公路相接。全线设互通式立交一座(六环立交),部分互通式立交一座(平疃路立交)。
二、环境敏感目标
生态环境:重点保护沿线的农业生态、土地资源,将沿线基本农田等作为生态保护目标。
大气及声环境:根据本项目工可1:10000平纵面图,确定本工程声环境和环境空气敏感点共计7个,包括6个村庄(包括小营村、小庞村、翟里村、西赵村、港北村、高各庄村)及1个学校(翟里小学)。
水环境:通州区地下水源保护区准保护区。
社会环境:社会环境保护目标为土地资源、社会经济、城镇规划以及沿线居民的生产生活。
三、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地表水环境:本项目沿线河流有水的有中坝河、翟碱沟、潮白河;其中中坝河及翟碱沟局部有水,河道内主要为污水及垃圾;潮白河河道内有水,监测结果显示水质较差,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
地下水环境:本项目位于通州区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区准保护区内,沿线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可以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中的Ⅲ类标准要求。
声环境:本项目沿线敏感点,涉及现状道路的声环境质量现状基本不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相应的4a类及1类标准,不涉及现状道路的声环境质量现状均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相应的1类标准。
环境空气:本项目沿线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
生态环境:①本项目不跨越重要生态敏感区。②项目沿线植被为人工种植林地。③项目所在区域沿线栖息的动物中,未发现大型的或受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种类。④项目沿线地区无较大的工业污染源,土壤质量较好。⑤区域土地资源主要以农业利用为主,农业用地中以耕地为主。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社会环境
本项目涉及永久征地62.8396hm2,占地类型为耕地(旱地、水浇地)、林地、果园、坑塘水面、设施农用地、农村道路、沟渠、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等,其中涉及基本农田37.0453hm2。征地对社会环境造成的影响主要包括占用农田造成农业减产和拆迁影响居民生活两个方面。建设单位将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依法征地、依法拆迁、依法补偿,可以保证区域内耕地总体数量和质量不下降,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质量不下降,减轻工程征地拆迁对沿线居民生活的影响。
本项目设置了较大比例的桥梁,以最大限度的减轻了对沿线居民出行的阻隔影响。
综上所述,通过采取工程和管理措施,可以将本项目的社会影响降低到可以接受的程度,减轻工程建设对沿线居民生活和社会发展的不利影响。
2.水环境
①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施工现场机械冲洗废水、砂石料冲洗废水、施工现场地表径流水、水域施工造成的水体浑浊以及施工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并用于施工现场、临时堆土堆场洒水防尘和车辆机械冲洗,不向外排放;水域施工产生的悬浮物的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影响时间有限,对本项目跨越的潮白河水质的影响有限;本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故不涉及施工生活污水。
②运营期:本项目运营期的路面径流采用边沟和雨水管道收集,集中排放,不会产生雨水漫流现象;径流中污染物浓度较低,不会改变直接受纳水体的水质类别和使用功能。本项目无服务区,匝道收费站工作人员生活污水集中处理。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对项目所在地的地表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3.声环境:
①施工期:根据公路工程典型施工机械在不同距离处的噪声预测结果,昼间单台施工机械的辐射噪声在距施工场地50m外可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相应标准限值,夜间300 m外基本可达到标准限值(打桩机除外)。夜间施工将对公路两侧评价范围内的声环境质量产生显著影响。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沿线评价范围内有6处村庄、1处小学,公路夜间施工对沿线居民的生活,特别是夜间睡眠的影响较大。因此,施工期间应采取禁止夜间(22:00-6:00)施工,避免夜间施工噪声污染,以减轻施工对沿线居民生活的不利影响。
②运营期:根据采用导则交通噪声预测模式的预测结果,在仅考虑距离和空气衰减影响下,本工程营运近、中、远期红线外4a类区达标距离分别为60m、130m、150m,1类区达标距离大于200m;夜间营运近、中、远期的4a类区达标距离均大于200m,1类区达标距离大于200m。
4.大气环境
①施工期:本项目不设拌和站、预制场等临时施工场地,施工期的大气污染主要来自扬尘污染。施工现场采用多洒水及围挡处理,可以有效降低施工期施工扬尘,随着施工的结束,上述环境影响也将消失,本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对沿线敏感点的影响处于可以接受的程度。
②运营期:本项目营运后对环境空气的污染主要公路汽车尾气,运营期汽车尾气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较小。
5.生态环境
本项目总体占地须满足《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指标》(建标[2011]124号)的要求,在永久占地造成的农业生产损失采取“占一补一”的耕地补偿措施后,本项目不会对当地土地利用格局产生显著影响。
项目建设将造成施工区域内地表植被的破坏,公路建设破坏的植被不会对沿线生态系统物种的丰度和生态功能产生显著影响。
通过采取围堰施工及施工场地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对雨季水生生态系统的影响较小。
在采取土地资源保护、水土流失防治和施工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处于可以接受的程度,不会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6.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废弃土方以及剥离保存的表层耕植土用于回填取土坑恢复耕地;桥梁桩基钻渣、拆迁建筑垃圾运送至弃渣场场统一处理。在采取一定的扬尘控制和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后,固体废物贮运环节对环境的影响处于可以接受的范围内,本项目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7.环境风险
本项目的环境风险主要为道路运输事故风险。经估算,运输事故风险的发生概率很低,在采取一定的工程和管理措施后可进一步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和对环境的影响。因此,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
五、环境保护措施汇总
1.社会环境
①征地拆迁影响减缓措施:建设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北京市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要求,依法征地、依法拆迁、依法补偿。
②基础设施影响减缓措施:主体工程施工前,首先开展涵洞和农田排灌系统改移施工;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压覆、堵塞农田沟渠,不得向农田沟渠中抛弃固体废物;因工程需要暂时封闭水系的,施工单位应事先告知周边村庄的居民。施工便道和运输通道不得使用村庄中道路。在施工期拆迁和路基施工过程中,应及时对沿线房屋周围地基进行夯实加固,防止发生沉降现象。
③交通阻隔影响减缓措施:施工前制订施工期交通组织方案并提前向社会公示;施工尽量采用局部封闭方式,减少道路交通中断的时间;新建道路在跨越现有通道处设置人行和车行通道。
2.水环境
施工期:①合理安排涉水域施工的作业时间和施工方式:涉水桥梁施工安排在枯水季节;桥梁桩基施工钻孔泥浆及时运送至泥浆沉淀池处理,不得向水体倾倒。②制定严格的施工管理制度:严禁向沿线的任何水体倾倒残余燃油、机油、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加强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
运营期:公路全线设置完善的边沟排水系统,边沟排放口不得位于养殖水体或封闭水体。加强排水系统的管理和养护,保证沟渠畅通。
3.声环境
施工期:① 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施工过程中应经常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② 施工区域与沿线居民点之间设置围挡遮挡施工噪声,避免夜间(22:00-6:00)施工。夜间施工需经通州区环保局许可后方可开展,并应在施工前告知附近居民。③ 利用现有道路进行施工物料运输时,注意调整运输时间,尽量在白天运输。在途径居民集中区时,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④ 对于为了防治运营期噪声污染而采取的声屏障等降噪措施,建议在施工前实施期同步实施。⑤ 加强施工期噪声监测,发现施工噪声超标并对附近居民点产生影响应及时采取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通过采取隔声屏障及营运期跟踪监测预留工程降噪费用的措施,可以满足敏感点运营期声环境质量达标的要求。
4.大气环境
施工期:① 道路运输防尘:施工便道路面应夯实,配备洒水车定期洒水;散货物料的运输采用密闭方式,运输路线尽量避开村庄集中居住区。② 材料堆场防尘:控制散货物料堆垛的堆存高度并在堆场四周设置围挡防风;土方、黄沙堆场定期洒水,并配备篷布遮盖,石灰、水泥应贮存在封闭的堆场内;合理调配物料的进出场,尽量减少堆场的堆存量和堆存周期。③路基路面施工防尘:路基路面填筑时,及时压实,未完工路面及时洒水,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施工
运营期:加强公路中央分隔带、路基边坡绿化带的日常养护管理;加强公路路面、交通设施的养护管理,保障道路畅通,提升道路的整体服务水平,定期清扫路面和洒水;实施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查制度,限制尾气排放超标的机动车的通行。
5.生态环境
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北京市相关土地管理法规的要求,依法补偿占用的耕地,并补偿因此造成的农民收入损失。
施工过程中严禁随意破坏植被,现有植被应在施工前进行移栽保护。施工后期,通过公路绿化工程补偿施工造成的生物量损失。
施工应避免在雨季进行,施工作业面应及时夯实,临时堆土场及路基施工区域应设置挡墙、排水沟、沉淀池等临时防护设施防治水土流失,并配备遮盖物遮挡雨水冲刷。
6.固体废物
①桥梁桩基钻渣、拆迁建筑垃圾等应及时清运送至指定的地方堆存。
②固体废物临时堆场集中设置,堆场四周设置围挡防风阻尘,堆垛配备篷布遮盖并定期洒水保持湿润。
③固体废物的运输车辆应配备顶棚或遮盖物,装运过程中应对装载物进行适量洒水,采取湿法操作;运输桥梁桩基钻渣的车辆车厢应具有较好的密封性,不得有渗漏现象。固体废物的运输路线尽量避开村庄集中居住区。
7.环境风险
①本项目位于通州于地下水源保护区准保护区内,全线护栏应进行防撞强化处理。
②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全国道路化学危险货物运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关于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的有关规定,贯彻交通部《关于继续进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项整治的通知》(交公路发[2002]226号)相关要求,加强危险品运输管理。
③公路运营单位制定专项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六、评价结论
京秦高速(东六环-市界)道路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城市总体规划、交通规划、环保规划的相关要求,选线合理,对完善区域内路网结构、促进京津冀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等方面起到整体推进作用,是一项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为一体的利国利民的工程。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在认真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治理措施和生态保护恢复措施,并严格环保“三同时”制度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认为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