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欣国环环境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承担的“北京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环境整治定向安置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已进入尾期,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防治措施分析以及评价结论基本完成。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现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有关内容进行公示,欢迎各界人事参与到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北京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环境整治定向安置房项目
建设地点:北京市怀柔区雁栖镇陈各庄村及怀柔镇大中富乐村,10街区10A-08~16地块及10C-06~26地块。东至雁栖河,南至规划雁栖镇八路,西至规划雁栖镇四路,北至中高路和规划雁栖镇支十八路(现状乐园大街)。
安置对象及范围:用于安置北京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环境整治项目范围内的回迁农民。
用地规模及性质:本项目总用地面积53.82×104m2,其中建设用地面积29.98×104m2(包括住宅用地面积26.62×104m2、中小学用地面积1.58×104m2、幼儿园用地面积0.85×104m2、公交场站用地面积0.5×104m2、社会停车场用地面积0.43×104m2),代征绿化用地9.5×104m2,代征道路用地14.34×104m2。用地性质包括居住用地R2、中小学合校R54、托幼用地R53、社会停车场库用地S3、公共交通用地U21、公用绿地G1。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728076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80500 m2(包括定向安置房543802 m2、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用房17198 m2、中小学及幼儿园19500 m2),地下建筑面积147576 m2(包括地下机动车车库115656m2,自行车库兼设备用房27720m2,地下车库通道1000m2,公共服务设施等3200m2)。
二、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
该地区SO2、NO2小时浓度及日均浓度均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要求,PM10、PM2.5和TSP分别有不同程度的超标,最大超标倍数分别为1.57、2.64和0.49,超标原因主要为北京市整体空气质量影响,2014年1月22日~28日北京市环境空气质量均为重度污染或严重污染。
监测期间,受陈各庄村居民生活噪声影响,昼间项目地北侧噪声值不能满足1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超标1.7dB(A),其他边界噪声均未出现超标情况。
项目地东侧雁栖河,目标水体为Ⅱ类,现状为Ⅱ类水体。
本项目地下水环境中各项监测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Ⅲ类水质标准要求,地下水环境质量较好。
三、环境影响及污染减缓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
主要是施工扬尘影响、噪声影响、施工垃圾、施工废水、生态等影响。在施工扬尘方面采取的措施如下:(1)围挡;(2)道路硬化;(3)覆盖;(4)细颗粒散体材料严密保存,搬运时轻拿轻放,避免破裂造成扬尘;(5)施工期间应加强环境管理,贯彻边施工、边防护原则,合理规划施工时间和施工程序,四级风以上的天气停止土方作业并作好遮掩工作。
在噪声控制方面采取的措施如下: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2)合理布局施工现场,以避免局部声级过高;(3)降低设备声级;(4)降低人为噪音;(5) 建立临时声障等措施。
施工结束后,其影响逐步消失。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
①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一期工程和二期工程冬季采暖分别使用分户式壁挂炉和自建燃气锅炉,锅炉燃气高空排放,SO2、NO2等污染物排放浓度可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39-2007)中的限值要求,选用3级至5级壁挂炉时,NOx排放浓度以及排放速率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07)中的相关规定,能够实现达标排放。地下车库设置排气口,其废气中的CO、THC、NOX浓度、排放速率均能满足北京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07)中的限值要求。厨房油烟经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的规定,达标排放。
②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小区内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由市政管网排入庙城污水处理厂,排水水质能够满足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307-2013)中排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③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不直接向地表水体和地下水体排放废水,施工过程中对地下水进行了降水,对地下水水质进行保护,同时对污水管道、隔油池、化粪池等地面等采取防渗措施,做好如上措施后,评价认为本项目排水对地下水环境影响很小。
④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产噪设备如水泵、地下车库风机等,均布置在地下。建设单位通过安装消声器并对设备进行基础减振作为噪声治理措施。通过建筑阻隔噪声,设备运行时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1类标准限值要求。建设单位拟在临规划路一侧外窗均安装隔声量不低于30dB(A) 的隔声窗,该降噪措施可减缓周边交通噪声对本项目居民住宅的声环境影响。
⑤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定期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在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五、公众参与方式
目前,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基本完成,您可以通过下述来信、来电、电子邮件、来访等方式了解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咨询相关内容,索取环评简本,并表达您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征求意见范围:受建设项目影响和关注工程建设的公众。
主要事项:对工程选址的意见;对工程建设的意见;对工程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的意见;对与项目建设和环境保护有关的意见。
建设单位:北京北控城市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丁宁宁
联系电话:010-69626060-505
电子邮箱:dingningn@begud.com.cn
环评单位:北京欣国环环境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敏
联系电话:88395730-819
电子邮箱:xgh@xgh.cn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院B2座12层 邮政编码:100044
意见反馈时间:自公式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北京北控城市开发有限公司
北京欣国环环境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2014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