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3年7月24日至25日,由环境保护部华北督察中心、山西省环保厅、长治市环保局以及屯留县环保局等单位的领导组成的验收组,对山西潞安郭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180万吨/年矿井产能释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及生态恢复工作进行了现场检查。我公司承担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调查报告以及施工期环境监理总结报告的编制工作。
在现场检查过程中,验收组领导对备用矸石场、塌陷耕地恢复治理工程、地下水长期观测点、地表岩移观测、工业场地的生活污水和矿井水处理站、临时矸石堆场、燃气锅炉房、原煤、精煤和矸石封闭筒仓以及筛分车间除尘设施等均进行了详细的现场检查,对郭庄煤业的环保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在验收现场会上,我公司编制的《山西潞安郭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180万吨/年矿井产能释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以及现场汇报得到了与会领导的一致好评。最后,验收组形成意见:认为该项目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建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