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北京欣国环环境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承担的“丽泽金融商务区F-03地块”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已进入尾期,环境影响预测分析、污染防治措施及评价结论基本完成,现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主要内容进行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丽泽金融商务区F-03地块
建设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卢沟桥乡丽泽商务区F-0303地块。东至莲花河西路,南至F-05地块北边界,西至骆驼湾南路、F-04地块东边界,北至F-02地块南边界。
建设内容:1栋44层写字楼;底6层为商业,其中5层为与F-02、F-05地块相通的共用商业群楼。
建设规模:F-03地块总占地面积49017.5m2,其中建设用地面积18859m2;总建筑面积209100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60000m2,地下建筑面积49100m2。
项目用地性质:商业金融用地
二、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
空气质量:本项目所在地区SO2、NO2浓度基本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主要污染物为PM10和TSP。声环境:本项目厂界昼夜噪声监测值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地表水:本项目周边的地表水体为东侧的莲花河,水质基本处于Ⅴ类或劣Ⅴ类,水质较差。地下水:本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除硝酸盐、总硬度和溶解性总固体超标外,其它各项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限值。
三、环境影响及污染减缓措施
1.施工期
施工期污染影响主要表现为:施工扬尘、噪声、施工废水和各种建筑垃圾的产生对环境的影响。
在施工扬尘方面拟采取如下措施:(1)高度不低于1.8m的围挡;所有物料必须覆盖;(2)工地道路全部硬化,洒水降尘;(3)运输车辆工地内限速行驶,驶出时冲洗车轮,装载的物料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并覆盖;(4)建筑施工垃圾日产日清;施工垃圾设置密闭式垃圾站、密闭式垃圾道或容器吊运;(5)4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土石方施工;(6)合理布局施工场地,明确施工料具堆放位置,细颗粒散体材料应当在库房内存放或者严密遮盖。
在噪声控制方面采取的措施如下:(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2)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高噪声设备尽量在场地北侧的空旷区域进行布置;(3)使用商品混凝土,避免混凝土搅拌机等噪声的影响;(4)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加装消声器或减震;(5)动力机械设备定期的维修、保养;(7)运输车辆避开三路居18号院等敏感点,出入工地时限速,并减少鸣笛,禁用高音喇叭;(8)建立临时声屏障;(9)结构阶段和装修阶段,建筑物外部采用围挡。
施工废水控制措施如下:(1)建造简易沉淀池、隔油池,对施工废水进行初步处理,废弃泥浆集中处理;(2)建筑材料集中堆放,并采取防雨措施;(3)严格车辆和设备管理,定期维护,杜绝漏油等污染情况发生。
施工期地下水保护措施如下:(1)制定完备的施工方案,土方开挖、基坑支护和地下水控制采用整体考虑,方案应经专家论证并取得相关部门审批手续。(2)确定合理施工时间,尽量选择枯水季进行土方开挖。(3)对施工基础进行防护,采用连续墙+型钢帷幕施工方法,隔断周边地下水的进入,杜绝施工期废水对下渗对地下水影响。(4)施工期应利用现有污水排除系统,确保施工期废水纳入城市污水管网,杜绝利用渗井、渗坑排放污水;输水管道应采用防治性能好的排水管材;施工废水设置沉淀池,沉淀池进行防渗处理;工地厨房设置隔油池,采用水冲式厕所,配置三级无害化化粪池,并确保排入周边污水管网。
施工期固体废物控制措施如下:(1)建筑垃圾、渣土按《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的要求处理;(2)配备管理人员对渣土垃圾的处置实施现场管理;运输线路由渣土管理部门会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3)施工泥浆须经沉淀池沉淀;(4)及时清理剩余建筑垃圾、工程渣土;(5)严禁利用生活垃圾和废弃物回填沟、坑等,垃圾暂存场地做防渗处理。
2.运营期
地下车库尾气:采用机械通风换气,排气筒高2.5m。换气不低于6次/h,NOx、CO和THC排放速率、排放浓度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07)标准限值要求。餐饮油烟:安装油烟去除率≥85%的油烟净化器,油烟通过专用烟道排放,油烟排放浓度<2.0mg/m3,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废水:均为办公、商业经营过程的生活污水,餐厅废水经自建隔油池预处理后排至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自建化粪池处理后排至市政污水管网,近期汇入小红门污水处理厂处理,待2015年郑王坟污水厂处理建成投运后,将由该污水处理厂分担处理。排水水质能够满足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307-2005)相关标准限值要求。建设中对隔油池、化粪池、排水管线均采取防渗措施,确保污水排入污水管网后集中处理,不会对地下水环境质量造成不良影响。
噪声:噪声污染源主要为冷却塔、水泵、风机、油烟风机等固定设备的运行噪声,在采取相应的隔声、减振降噪措施后可以做到厂界达标,对外环境影响很小。
固体废物:以生活垃圾为主,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丽泽金融商务区F-03地块项目的建设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符合城市发展规划;各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可行,项目的建设可满足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的环保要求,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参与方式
目前,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基本完成,您可以通过下述来信、来电、电子邮件、来访等方式了解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咨询相关内容,索取环评简本,并表达您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征求意见范围:受建设项目影响和关注工程建设的公众
主要事项:对工程选址、对工程建设、对工程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的意见及对与项目建设和环境保护有关的意见。
【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北京天城永泰置业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8号院1号楼401-23
联系人:孙洪 联系电话:010-66523219 邮政编码:100030
【评价单位】
评价单位:北京欣国环环境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北京西城区车公庄大街五栋大楼B2-12层
联系人:李 华 联系电话: 010-88395770 邮政编码:100044 传真:010-88395751 E-mail:xgh@xgh.cn
六、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北京天城永元置业有限公司
北京欣国环环境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2013年0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