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华大学光华路校区大楼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由北京欣国环环境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承担,目前己进入尾期,环评报告书己基本完成,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现将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内容进行公示,欢迎各界人事参与到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
一、项目基本情况
清华大学光华路校区大楼项目(北京CBD核心区Z-1b地块)拟建设位于北京CBD核心区Z-1b地块,用地规模约8876平方米,容积率13.5,建筑高度219.8米。地上建筑面积120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997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合计149974平方米,建设1栋地上48层、地下4层的现代化大楼。项目建设总投资120000万元人民币,全部由清华大学自筹,初步拟定建设周期为51个月。
二、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建设及所使用设备未列入国家发改委第9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和《北京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中,不属于限制和淘汰类,为允许建设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以教发函[2013]101号文,批复了清华大学新建光华路校区大楼项目建议书,同意清华大学按照学校与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签订的《清华大学光华路校区拆迁建设合作框架协议》,在光华路Z-1b地块新建光华路校区大楼项目。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三、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项目大气污染源主要为办公楼餐饮厨房含油烟废气、地下车库废气及备用柴油发电机燃油废气,统计各项污染物排放总量为SO2 0.972kg/a、NO2 299.74kg/a、油烟5.73kg/a。
项目总用水量为180067.91 m3/a,其中新鲜水用量70489.10 m3/a、281.96 m3/d,中水用量63186.31m3/a、276.06 m3/d;总排水量为117915.6 m3/a,平均排水量471.66 m3/d。统计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为COD 35.37t/a、氨氮2.95t/a。
项目噪声源主要是设备运行噪声,其中设备噪声包括冷却塔、油烟净化器、空调冷水机组、水泵类、送排风机等固定设备的运行噪声。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办公生活垃圾和餐饮厨余垃圾,合计排放量910t/ a。
四、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
调查结果显示评价期间本项目所在区域PM2.5出现过超标现象,其它监测因子PM10、NO2、S02、CO、O3等均能满足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要求。
本项目附近的地表水体为通惠河上段,在过去一年内均为Ⅴ类,超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标准。
本项目东厂界及北厂界现状声环境质量均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南厂界及西厂界受现状CBD地下空间建设施工及施工人员生活影响,昼夜间声环境均有不同程度超标。北侧紧邻光华路昼间监测值不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标准,夜间监测值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标准。
五、工程建设的环境影响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汽车尾气排放废气、餐饮厨房天然气燃烧废气和含油烟废气。
地下车库废气
本项目地下车库共设停车位292辆,地下车库排风口数量共设计10个,地下车库总排风量设计为50万m3/h,排风口距离地面高度设计为2m。
知地下停车场尾气中NOx、CO和THC的排放浓度均可满足北京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07)中表1“新源、Ⅱ时段大气污染物最高排放浓度”。
本项目地下车库排风口按高出地2m布设,共设10个排风口。单个排气筒可满足地下车库排放速率要求,可以做到达标排放。
餐饮燃料燃烧废气
天然气是一种清洁燃料,在完全燃烧的条件下,几乎不产生烟尘,仅产生NOX、SO2和CO。本项目裙楼二层餐饮厨房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餐饮含油烟废气
本项目在裙楼二层设餐饮餐厅,设计服务人数3000人,属于大型食堂,设计配套油烟净化器(总风量>120000m3/h,处理效率>90%)。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设施处后分别由引风机引至裙楼楼顶(距地面约20m)排放。
本项目建成后,油烟产生量约57.23kg/a、产生浓度为0.48mg/m3,经处理后油烟排放浓度为0.05 mg/m3、排放量为5.73kg/a。可以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的2.0mg/m3标准限值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油烟排放口周边20m范围内无其它敏感建筑。
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
备用柴油发电机在非正常应急状态下才启动,本项目柴油发电机废气通过机械通风经独立的4个直径为0.2m的专用排烟竖井至建筑南侧排放,排放口距离地面约 22m。尾气排放满足北京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07)表1中Ⅱ时段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
(2)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所在地区的污水排入通惠河北岸污水截流管,最终排入高碑店污水处理厂,属高碑店污水排放与处理系统。
高碑店污水处理厂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界内,是北京市14座城市污水处理厂中规模最大的,也是目前全国规模最大的城市污水处理厂,承担着市中心区及东部工业区总计9661公顷流域范围内的污水收集与治理任务,服务人口240万,厂区总占地74.64公顷,总处理规模为每日100万立方米,处理水量约占北京市目前污水总量40%。
本项目平均排水量为471.66m3/d,排水全部为生活污水,其排水水质符合其排水水质执行DB11/307-2005《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限值。可从用地东侧的金和路接入市政污水管,最终排入高碑店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高碑店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为日处理能力100万m3,可以接纳本项目的污水,因此,拟建项目污水排入高碑店污水处理厂是可行的。
根据北京市市政管委、市规委、市建委《关于加强中水设施建设管理的通告》(2001年第2号),建设中水设施或使用市政中水可缓解北京市水资源紧缺的状况,减轻当地市政下水道的负担,加快城市污水资源化的进程。本项目周边市政完善,因此本项目可以使用来自高碑店污水处理厂的再生中水,用于冲厕、绿化浇灌及地面冲洗。
(3)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周边市政设施完善,建成后将使用市政管网提供的自来水,不取用地下水。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不会引起地下水流场或地下水水位变化。
(4)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工程的噪声污染源主要是设备运行噪声,包括各类水泵、地下车库风机、油烟风机及冷却塔等。
本项目对上述噪声源均进行基础减振、消声、隔声等处理措施,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为超高层建筑,外立面设玻璃幕墙及竖向百叶系统。光照射到玻璃幕墙表面会发生反射,当反射光的强度大到一定值时就会对人眼产生危害,从而导致光污染。
(6)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本项目建成后,固体废物主要为办公人员生活垃圾及餐饮厨余垃圾,产生总量910t/a。上述垃圾统一收集,按《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要求进行处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比较小。
六、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建成后主要大气污染源为地下车库汽车尾气,地下车库排气对人体健康和周围环境空气质量有一定不利影响。本项目设计中已考虑景观需要,将排风竖井设置于裙房内外墙,共设计10个排风口,设计排风量为50万m3/h。。
为了进一步减少汽车尾气对周围大气环境的污染,可采取以下措施:在施工期和运行期都需要严格按照设计时的送风量、补风量、排风口面积和排气口高度等参数进行施工和运行;在高峰时段加大车库换气频率;在地下车库出入口及地面停车场附近设置绿化隔离带;尽量缩短汽车出入口停留时间以减少汽车废气对周围环境和自身的影响。
本项目采取上述措施,地下车库废气排放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07)中的限值要求,治理措施可行。
②餐饮油烟治理措施
本项目在裙楼二层设餐饮餐厅,设计配套油烟净化器(总风量>120000m3/h,油烟处理效率>90%)。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分别由引风机引至裙楼楼顶(距地面约20m)排放。
餐饮油烟经处理后排放浓度为0.05 mg/m3、排放量为5.73kg/a,可以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的2.0mg/m3标准限值要求,可有效防治油烟对环境的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上述治理措施可行。
(2)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建筑排水采取雨污分流、污废分流方式,雨水通过雨水管网排出。办公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餐饮含油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高碑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根据污水处理厂接纳可行性分析结果,本项目采取上述废水处理措施可行。
(3)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为保护地下水资源不受污染,本次环评提出以下防渗措施要求:
(1)施工期废水、生活污水严禁向周围水体排放,需设置污水暂存池,定期清运至高碑店污水处理厂处理或接入市政管网;
(2)项目运营期隔油池、化粪池、污水管线等均应采取防渗处理。
评价认为本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4)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的噪声污染源主要是设备运行噪声,包括水泵、地下车库风机、油烟风机及冷却塔等。为防止噪声污染,建议拟建项目采取以下的降噪措施:选用高效、低噪声设备,同时运营后加强对各种机械的维修保养,保持其良好的运行效果。地下车库风机设备置于地下,在进出风口处设消声器,同时设置减振支架或减振垫基础,建筑装修选用隔音、吸音的材料。油烟风机置于裙楼楼顶,安装隔声罩、消音器。冷却塔置于裙楼楼顶,本项目选用低噪声冷却塔,同时建议建设单位在冷却塔设备四周外侧设具有隔声、防水、轻型、美观的双面彩钢板以作隔声罩的作用。加强厂区绿化工作,既可起到降低噪声的作用,又可美化环境。
本项目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和4a类标准,上述治理措施可行。
(5)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办公人员生活垃圾及餐饮厨余垃圾等,为防治固体废物造成污染,本项目对固废采取了如下控制措施:根据垃圾产生量和分类方法,按照相关规定设置垃圾分类收集容器,餐厨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其它垃圾分别投入相应标识的收集容器。明确不同种类生活垃圾的投放时间、地点,分类收集、贮存生活垃圾。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公示的时间、地点投放生活垃圾,不得随意丢弃、抛撒生活垃圾。将生活垃圾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收集运输,并签订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服务合同。
七、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符合相关规划,选址合理可行。所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实用有效可行,可实现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要求,对区域环境质量影响较小。只要建设单位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认真实施环评中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运营后强化管理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到国家和地方环保相关规定的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认为,本项目建设合理可行。
征求意见范围:受建设项目影响和关注工程建设的公众
主要事项:对工程建设的意见;对工程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的意见;对与项目建设和环境保护有关的意见。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2013年6月17日--2013年6月28日
征求意见形式:你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以及书信的形式与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清华大学
代建单位:北京国际商务中心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59070600-8801 联系人:杜海
通讯地址:朝阳区朝外大街甲6号万通中心写字楼A座1501室 邮政编码:100020
邮箱:243222303@qq.com
环评单位:北京欣国环环境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五栋大楼B2-12层 邮政编码:100044
联 系 人:方容 联系电话:8839577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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